关于开展2025年“港澳专项资助计划”的通知
为促进与港澳地区知名高校间的研究生学术交流,2025年学校继续实施“港澳专项资助计划”,资助研究生赴港澳一流高校或科研机构参加1-6个月的合作研究与学习交流。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
本计划2025年拟资助我校在读优秀全日制研究生10-15名赴港澳开展短期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优先支持基础学科和关键领域的直博生、硕博连读生。
资助标准为每月6000元人民币(赴港澳交流时间按整月进行计算,支持在外的各类生活开支),资助金额按照在港、澳的实际时间核定。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潜力。
2.获得对方邀请在2025年12月1日前前往学习的正式邀请函。
3. 申请人在港、澳学习期间须有可行的研究计划,所从事的课题研究须属于双方导师的研究课题范围。
4. 申请人必须达到一定的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公派外语条件要求)。
5. 申请人出访期已在其延长学习期间的不纳入资助范围。
三、申请材料及流程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培养管理--国际交流项目”中进行网上申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国际交流项目操作手册(学生版)》,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所需材料如下:
(1)港、澳合作导师或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信,须注明到达时间(须在2025年12月1日之前到达),明确出访期限;
(2)导师间合作研究课题证明材料;
(3)本人导师推荐信;
(4)英语水平证明(须达到国家公派英语要求,包含外导开具的语言合格证明);
(5)在读期间成绩单;
(6)已获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2. 网上申请时间:2025年4月10日-20日。
四、审核与执行程序
1. 申请人导师和学院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培养管理--国际交流项目”中完成审核及推荐工作。
2.申请人提交网上申请后,联系本人导师尽快登录平台完成导师审核与推荐,导师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3. 学院审核与推荐:
(1)学院党委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格、学术诚信等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2)学院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材料等,组织不少于2名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对拟推荐人选出具专家、学院推荐意见。
(3)学院网站公示。
(4)学院在平台上提交,完成审核推荐。
如申请人数较多,学院将先进行院内排序推荐,最多推荐2名研究生。
4. 研究生院将于5月上旬组织评审,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学院推荐人进行审核后确定资助名单并公示。
5. 受资助人应按附件5《中山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办理出境手续和经费审批,领取经费审批通知后,应于通知有效期内,持出国(境)申报表审批材料、港澳通行证、交通行程单、住宿订单等资料办理领款,按申请计划出访。
中山医学院
2025年4月8日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20-733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