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设备家具资产 报废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人:陈穗君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

        《中山大学设备家具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经2025年第9次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山大学

2025年3月24日